泰机高职督〔2016〕3号
关于对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处(室)、系:
外聘教师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是适应“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创建要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为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3月至4月对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担任校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
二、督导内容:
1.外聘教师课堂教学。
2.外聘教师教学资料。
3.外聘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三、督导时间及要求
1.3月1日,召开专项督导协调会,部署相关工作。
2.3月7日,召开检查人员工作会议。
3.3月8日至4月22日,组织专人听课、问卷调查、检查教学资料。
4.4月25日,检查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
5.4月26日至30日,进行督导总结,撰写督导报告。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