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督〔2015〕4号
关于对“实验实训教学”进行督导的通知
相关处室、各系:
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3月25日-4月25日组织对实验实训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实验实训计划的制定情况。
2.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3.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二、督导形式
1.抽查实验实训教师的授课计划、授课教案
2.察看技能鉴定现场
3.听随堂课
4.组织学生问卷调查
三、督导总结
总结学校“实验实训教学”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督导建议。
四、督导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2.督查阶段:4月1日-4月17日
3.总结阶段:4月18日-4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希相关处和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到通知后,对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形成总结,确保督导工作顺利有效。
督导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