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督〔2018〕7号
关于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相关处(室)、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达到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管理资源、有效利用资源的目的,根据工作计划,决定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 学校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相关文件
2. 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公用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建筑物、活动场地等;教学科研用固定资产,如教学设备、电教器材、图书资料等
二、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9日
三、督查方法:
查看资料、察看现场
四、具体要求:
1.10月22日,召开督导协调会,部署相关工作。
2.10月23至10月26日,相关部门进行自查。
3.10月27日至11月2日,组织专人检查。
4.11月2日至11月9日,进行督导总结,撰写督导报告。
督导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