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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创建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各系:
  为督查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创建工作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工作计划,决定对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各项目的进度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创建任务书
  2.创建完成进度
  3.创建佐证材料
  二、督查时间:
  2016年9月19日至10月30日
  三、督查方法:
  查看资料、察看现场
  四、具体要求:
  1.9月19日,召开督导协调会,部署相关工作。
  2.9月19至9月30日,相关部门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3.10月8日至10月20日,组织专人检查。
  4.10月21日至10月30日,进行督导总结,撰写督导报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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