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督〔2024〕3号
关于开展“德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相关处室、各系部、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优化德育工作方法,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一次德育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二、督导内容
1.德育队伍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培训情况等。
2.常规管理工作:系、班级常规管理、考核资料、班主任工作手册、工作计划、班务日记、德育积分表等。
3.德育活动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心理健康教育:“润心”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形式
本次专项督导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法与手段,全面深入地了解学校德育工作实际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对照督导内容,全面梳理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督导处。12月19日-20日组织相关处室实地督导,并查阅系、班级德育管理资料。
2.各系要将本次督导工作与自查相结合,与各项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构建长效机制。
3.本次专项督导结束后,督导处将形成全面、详细、客观的督导报告。报告将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系统总结与评价,充分肯定成绩与亮点,深入剖析问题与不足,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与建议。督导报告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督导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