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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感动信息系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是精神的升华。我们在感动中成长,社会在感动中进步。通过在我系开展“感动信息系人物”评选活动,发现感动、传播感动、体验感动,从而在全系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同学们,引导同学们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系风、班风,构建和谐系部,推进系部文化建设,从而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在本系开展“感动信息系人物”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信息工程系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3日
  (一)宣传阶段:11月1日~11月11日
  (二)推荐阶段:11月12日~11月17日
  (三)评选阶段:11月18日~11月23日
  四、评选标准(参照任意标准进行推荐)
  1、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起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敢为人先,积极上进,率直健康,爱好广泛,有一定特长,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在对长辈的孝敬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
  4、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5、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为集体或他人利益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关心班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同学公认和好评。
  7、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在国家级、省级或市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8、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其诚信,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的表现。
  9、热爱班级,积极参与班级管理,经常为班级做贡献。
  五、评选办法
  (一)感动瞬间推荐
  人人有权填写推荐表。
  鼓励同学们用一双慧眼随时发现生活中感动自己的瞬间,及时填写《2017年度“感动信息系人物”推荐表》,填写推荐表的材料要真实,感人。通过各班公示,最终评选出2名感动班级人物报送系部。
  (二)宣传
  在班级宣传栏及通过班会的形式开展感动事迹宣传活动。
  六、表彰及奖励
  “感动信息系人物”评选活动共计选出十位学生代表,颁发证书。

信息工程系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关于开展“感动信息系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机高职信息〔2017〕26号“感动信息系人物”评选通知.doc

 录入:薛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