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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广告定点制作询价的函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对2014~2015学年度广告定点制作进行询价,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一、合格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函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广告制作和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三、供货时间:根据用户的需要,中标单位接到需求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上门服务,提供全面优质服务,其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
  四、交货地点:按指明的地点,送货上门安装。
  五、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28日14:30。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结果。
  六、报价地点:泰州市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勤处(迎春东路3号)。
  七、投标书的编制及递交:投标书一式一份,其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商务文件
  (1)投标函;详见附件
  (2)报价明细一览表
  注:①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投标文件散乱、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有可能被取消评标资格。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②投标书应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③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现场开标会。
  ④商务文件(投标函、报价明细一览表)均需打印,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⑤投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以现金支付。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
  ⑵投标人中标后没有按标书要求完全履约;
  ⑶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⑷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行为对招标人造成损害的。
  ⑸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九、成交原则:
  1、定标标准和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定制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采购人评审,则采取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报价低者确定为中标人。
  2、定标的程序
  2.1 初步评审:
  2.1.1采购人根据采购询价文件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核,主要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以及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采购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列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1.2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
  2.1.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
  2.1.4采购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等同于重大偏差。
  2.2 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采购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有算术错误的,采购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3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⑴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⑵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未按第八条内容编制标书)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⑷投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的
  ⑸投标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⑹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 详细评审:
  2.4.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2.4.2 采购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5 中标人的确定
  2.5.1采购人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5.2 评标过程中,若采购人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作出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采购人应视投标情况,作出以下评标结论:
  ⑴ 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⑵ 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根据本规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则重新组织招标。
  十、授予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与学校签订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结果,采购人将按照中标排序指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一、投标确认函的递交:投标人应在9月26日16:30前将加盖公章的“投标确认函”送至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勤处,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报名的投标人报价将被拒绝。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3号,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669345   联系人:王先生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广告定点制作询价的函泰州市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广告制作.doc